【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佳木斯大学地处美丽富饶的三江平原腹地,坐落在风光旖旎、景色宜人的北国边城佳木斯市,创建于1947年。学校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研为支撑、以改革为动力,形成了扎根边陲,艰苦创业,充分发挥综合性优势,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现已成为黑龙江省属高校中规模较大,学科齐全,综合实力较强,融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继续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于一体的省属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              >>>详细内容 上一页

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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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大继教发[2008]2号 做好成人招生工作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成人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联合办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07]6号)和《黑龙江省200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为使我校2008年成人招生工作更加严格、规范,维护和谐、稳定的教学环境。现将2008年成人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联合办学单位要站在从维护稳定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的大局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决策部署的自觉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成人招生的管理,坚决维护学校的和谐和稳定,确保我校成人教育事业稳步、和谐、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提高招生队伍素质
加强对招生人员管理,要对招生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招生人员的素质。各联合办学单位要将教育部、省招生办及我院关于2008年成人招生的要求和具体实施办法及时传达给负责招生的人员,使他们熟悉和了解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三、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招生工作各个环节
1、严格招生宣传管理。招生简章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载体,是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是对社会的公开承诺。因此,各联合办学单位严禁使用自己印制的招生宣传材料,要统一使用经黑龙江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印制的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08年成人招生简章。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联合办学单位一律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虚假承诺、不上课、减免学杂费或其他优惠条件等)组织生源。
3、严禁组织学生异地报考。2008年省招生办已经把遏制考生大规模异地报考作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各联合办学单位要严格禁止组织考生异地报考等违规行为发生。
4、各联合办学单位要杜绝在成人高考期间的各种舞弊行为,特别是严格禁止有组织、有预谋地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团伙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
5、严禁各联合办学单位跨区域招生,对于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归该地区办学单位或校本部。各办学单位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以上报生源数据信息和学员的准考证复印件为准。
6、各联合办学单位要加强领导,增强信心,努力工作,圆满完成2008年的招生工作。
7、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一经发现,我校将按有关协议文本取消各联合办学单位的办学资格,对其组织的生源不予录取。
8、各联合办学单位请将招生人员的基本信息用电子表格形式上报我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454-8135988  E-mail:zzy8135988@163.com

 


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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