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佳木斯大学地处美丽富饶的三江平原腹地,坐落在风光旖旎、景色宜人的北国边城佳木斯市,创建于1947年。学校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研为支撑、以改革为动力,形成了扎根边陲,艰苦创业,充分发挥综合性优势,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现已成为黑龙江省属高校中规模较大,学科齐全,综合实力较强,融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继续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于一体的省属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              >>>详细内容 上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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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08年联合办学工作会议纪要

2008年5月19日上午9:00,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佳木斯大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08年联合办学工作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杨军同志主持,来自全省十七个联合办学单位的四十多名同志参加了会议,学院领导班子、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大学副校长宋远航同志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由学院黄永林副院长传达了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办学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就招生、学籍管理等工作相关问题做了讲话。
接下来由毛金军副院长对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
然后由学院院长杨崇真同志做了总结讲话,主要对联合办学单位资质进一步明确。
最后由大学副校长宋远航同志做了进一步规范办学,正确处理质量与效益关系的讲话。
会议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会议传达的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办学,端正办学思想,认清办学形势,明确办学方向。
2、联合办学单位的确定遵循与公办院校合作,不与民办、私立学校合作办学,选择具有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合格、领导班子健全、师资队伍良好的学校进行合作。
3、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界定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坚决杜绝虚假承诺和考试集体作弊等现象。
4、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任何单位不得随意降价,更不准搭车收费。
5、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
6、严格学籍管理,加强学生管理,遵守联合办学协议。

杨崇真院长讲话

宋远航副校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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