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佳木斯大学地处美丽富饶的三江平原腹地,坐落在风光旖旎、景色宜人的北国边城佳木斯市,创建于1947年。学校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研为支撑、以改革为动力,形成了扎根边陲,艰苦创业,充分发挥综合性优势,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现已成为黑龙江省属高校中规模较大,学科齐全,综合实力较强,融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继续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于一体的省属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              >>>详细内容 上一页

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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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联合办学工作会议纪要

2007年4月10日上午9:00,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佳木斯大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07年联合办学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杨军同志主持,来自全省十七个联合办学单位的三十多名同志参加了会议,学院班子成员均到会,各科科室的科级干部列席了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由学院副院长黄永林同志传达了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高[2006]210号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办学管理的通知。

然后由学院副院长黄永林同志作了关于招生、学籍管理等相关问题的讲话。

接下来由毛金军副院长总结了2006年继续教育学院对联合办学单位进行的教学质量检查情况并提出了2007年的教学质量要求。

最后由学院院长杨崇真同志做了总结讲话,并组织了讨论。

本次会议开的及时、组织的有序。会议不仅认真贯彻了上级有关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办学管理的文件精神,而且为学院及各联合办学单位今后依法办学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会议指出,当前联合办学单位在办学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招生工作不规范,存在招生承诺现象,招生简章不加盖主办校公章。有的招生人员素质低下,乱许愿,乱解释,跨区域招生,造成不同办学单位在同一区域招生。

二、办学不规范,脱产的不脱产,函授的不面授,有的只挂名不参加学习。有些办学点上课偷工减料,上课时间缩水,课程不按教学计划执行,有的办学点考试不严肃。

三、部分办学单位不能和学校保持一致,上报材料迟迟不到,有的根本找不到人。有的办学单位具体负责人更换后不及时与学校联系,有的单位对总校的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针对以上的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1、认真贯彻会议上传达的文件精神,认清办学形势,明确办学方向,坚持依法办学。

 2、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摆正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决不能只顾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根据省的要求和学校意见,现有的办学单位,具备办学条件的继续签定联合办学协议,不具备办学条件,有生源的建立直属办学关系,学校给一定的招生及管理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任何单位不得随意降价,也不准搭车收费。

3、严格按界定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统一招生简章,不得对学生进行承诺。

4、加强教学管理,深入开展“课堂教学年”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

5、严格学籍管理,加强学生管理,遵守联合办学协议。

总之会议要求各联合办学单位依法办学,规范行为,加强管理,提高质量。

最后祝各位合作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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