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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学院工会及校代会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议,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学院党委的决定。积极抓好工会自身建设。
3、定期组织召开工会会员及教职工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贯彻执行“双代会”的决议,检查、监督落实大会提案。
4、负责组织制定学院工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关心教职工利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群众呼声、承上启下、沟通情况。对涉及教职工重要权益问题负责向学院领导和教代会提出建议。
6、对工会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职工的技术培训等问题,向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提出建议。
7、检查工会下设的委员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8、检查工会会费的收、支、管理、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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