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佳木斯大学地处美丽富饶的三江平原腹地,坐落在风光旖旎、景色宜人的北国边城佳木斯市,创建于1947年。学校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研为支撑、以改革为动力,形成了扎根边陲,艰苦创业,充分发挥综合性优势,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现已成为黑龙江省属高校中规模较大,学科齐全,综合实力较强,融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继续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于一体的省属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              >>>详细内容 上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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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1、在上级工会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认真负责的开展工作。组织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教育。

2、认真抓好职工队伍素质教育,积极推进学院管理工作科学化、现代化,制度化进程。建设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

3、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学院办好福利待遇工作。

4、组织学院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教育好职工“自重、自尊、自爱、自强”。

6、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7、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定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加强工会小组工作,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8、承担校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履行教代会决议,代表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

9、组织教职工代表讨论学院的长、短期发展规划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

10、依法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代表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民主协商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11、教育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全院教职工参加和支持学院各改革。

12、组织职工身体检查工作。

13、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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